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根据甘政办发〔2019〕107号文件要求,以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委托协议书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招标人应当在发布中标公示时后5个工作日申请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其它未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申请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目前,大多数招标人、代理机构能按照委托协议相关要求的时间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仍存在少数招标人、代理机构未按照要求时间退还保证金,为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保证金退还力度,现就2021年第一季度投标保证金系统自动退汇信息进行通报,希望招标人、代理机构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请投标保证金退款。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1年4月1日